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安排情况的公示
根据《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市组织各县区进行筛选申报,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财政局在县级审核基础上对上报企业材料再次进行了复核,经复核我市无企业符合2019年中央资金、2020年省级资金申报条件,4家规模养殖场符合2020年中央资金申报条件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材料审核情况
4家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情况分别为:承德县玉良养殖有限公司 2020年1-9月出栏生猪736头;河北承北牧业有限公司2020年1-8月出栏生猪836头;丰宁县鹏顺牧业有限公司2020年1-8月出栏生猪638头;承德三牧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-8月出栏生猪4826头。经市级复核,4 家养殖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、养殖备案表、动物防疫合格证、银行贷款手续、购买生产资料、新建、改扩建猪场建设所需费用的票证等材料齐全,符合申报要求。
二、申请贴息情况
全市共完成贷款贴息128.85万元,全部为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,其中承德县1.79万元,丰宁县127.06万元。
1、承德县玉良养殖有限公司贷款金额200万元,贷款起止日期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,在贴息时限(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)应享受的贴息金额为1.79万元。
2、丰宁县鹏顺牧业有限公司贷款金额100万元,贷款起止日期为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3日,在贴息时限(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)应享受的贴息金额为1.4万元。
3、河北承北牧业有限公司贷款金额200万元,贷款起止日期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0日,在贴息时限(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)应享受的贴息金额为3.11万元。
4、承德三牧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贷款金额7100万元,贷款起止日期为2019年9月25日至2022年10月28日,在贴息时限(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)应享受的贴息金额为122.55万元。
三、公示期:2020年11月20-2020年11月26日
联 系 人:刘艳明
联系电话:0314-2536273
特此公示
承德市农业农村局
2020年11月20 日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j.chengde.gov.cn/art/2020/11/20/art_679_665632.html
-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刘...2021-06-23
- 规模经营耕地从3万亩到1...2021-06-15
- 胡春华强调:确保高质量完...2022-02-23
-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...2020-08-07
- 花生豆腐的制作技术2022-01-04
- 农业农村部举办党史学习教...2021-06-25
- 中央重磅发声:加快错案纠...2021-01-13
- 长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...2021-07-11
- 麻涌完成2022年拖拉机...2022-09-15
- 农业农村厅召开党组理论学...2025-06-27
- 农业农村部召开座谈会强调...2025-06-26
- 习近平会见新加坡总理黄循...2025-06-25
- 省种子站青年理论学习小组...2025-06-24
- 研究发现增强棉花体细胞胚...2025-06-23
- 2025年全省农业综合行...2025-06-20
-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调研农业...2025-06-19
-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办公室主...2025-06-18
- 利用中国菰基因聚合实现水...2025-06-17
- 生物降解地膜微塑料在土壤...2025-06-16
- 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种业振...2025-06-13
- 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城...2025-06-12
- 王建球调研秸秆综合利用工...2025-06-11
-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厅系...2025-06-10
- 华北平原冬小麦遥感测产与...2025-06-09
- 研究发现一种新型广谱抑制...2025-06-06
- 育成期蛋鸡豆粕可消化氨基...2025-06-05
- 中国县域网新版上线仪式暨...2025-06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