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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炒猪”存在哪些违法违规行为

时间:2021-07-03 来源: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:佚名 []

  专业“炒猪”团伙通过先向养殖场(户)丢弃死猪,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(户)发生疫情的舆论,再大幅压低价格买猪等方式从事“炒猪”活动。存在经营、运输、屠宰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、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,转让、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、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,恶意传播动物疫病,随意散播疫情谣言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j.nantong.gov.cn/ntsnwx/wdzsk/content/5ba4b7d1-b2d4-48aa-a8a9-d1ffa53010e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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