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  乡村干部时评网! 人员查询
当前所在: 网站首页> 突发事件>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》10月1日施行(人民日报9月14日第3版)

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》10月1日施行(人民日报9月14日第3版)

时间:2023-09-17 来源: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:佚名 []

  

  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修订后的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4号),将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。

  新修订的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》包括总则、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、粮食质量安全管理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、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8章,共50条。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,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进一步结合新形势新要求,重点开展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、持续完善粮食标准体系、强化全链条粮食质量安全管控、构建多层次检验监测体系等四方面工作,着力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,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。

  

  附件下载:

  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moa.gov.cn/ztzl/ymksn/rmrbbd/202309/t20230914_6436485.htm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
[关闭][返回顶部]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 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 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。乡村干部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
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--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--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 


乡村干部时评网 xcgbsp.org.cn 版权所有。

京ICP备11019690号-49

联系邮箱:cgneican@tom.com 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办公室
 联系电话:010-57744786,监督电话:18516948318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744786

联系QQ:47336089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