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
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
各位市民朋友:你们好!
为确保我市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水上交通安全,保障渔业生产生活安定有序,高质量推进“平安清远”建设工作,经市政府同意,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、海事等部门在全市开展涉渔“三无”船舶清理整治工作。重点清理整治无船名船号、无渔业船舶捕捞证书、无船籍的涉渔船舶。对于套用或伪造渔船船名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、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的,均按涉渔“三无”船舶处理;渔业船舶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的,视为无效证书。
凡属于清理整治范围内涉渔“三无”船舶,船舶所有人应主动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,自行清理或拆解。我市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。对查处的涉渔“三无”船舶,将依法查封、扣押、罚款、没收等行政措施;对无证驾驶船员依法给与行政处罚。在清理整治过程中,以暴力、威胁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开展清理整治涉渔“三无”船舶是防范打击非法捕捞、走私等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,更是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。彻底清理整治涉渔“三无”船舶,有利于依法规范渔业船舶及人员生产经营行为,有利于水上交通、旅游等行业经营安全管理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涉渔“三无”船舶,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,创建和谐平安清远。
清远市农业农村局
2024年3月1日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gdqy.gov.cn/xxgk/zzjg/zfjg/qysnyncj/gzdt/content/post_183606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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